玖富首页 | 理财产品 | 理财情报 | 财富社区 | 理财会所 | 理财方案 | 理财机构 | 钱博士 | 私塾 | 圈友会 | 财富搜索 | 论坛     
文章 - 211, 评论 - 1, 引用 -

导航

<2008年3月>
2425262728291
2345678
9101112131415
16171819202122
23242526272829
303112345

留言簿(0)

随笔分类

档案

最新评论

阅读排行榜

评论排行榜

现行的房产登记办法将面临大调整,昨日,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酝酿已久的《房屋登记办法》。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专家表示,他们已于上周收到相关文件,目前正在学习研究之中,预计在7月1日该办法正式实施前会出台落实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的地方法规。

登记时间以登记簿为准

  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专家昨日解读该办法时表示,与现行的登记办法相比,建设部此次出台的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将以往以“房产证”为准的原则改为了以“登记簿”为准。

  当房屋权属证书、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,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,以房屋登记簿为准。上述专家表示,相比现行的以房产证为准,新法强调了房屋登记簿的作用。

有效杜绝一房二卖

  此外,新办法还特别规定期房即预购的商品房也可以登记。新法第六十七条规定,预购商品房、房屋所有权转让、抵押均可申请预告登记。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,其他人不得处理该房屋。

  房管部门的专家解释,设立预告登记后,以往开发商“一房二卖”等情况将不会存在。

发表于: 2008-03-22 09:36 王者风范 阅读(107) 评论(0)  编辑 收藏

回复

标题  
姓名  
主页
内容   
请输入验证码:
*
      Top 订阅回复  取消订阅
Copyright ©北京玖富时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版权所有